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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政法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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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4-22 19:56: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中国政法大学各专业复试分数线见《关于公布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通知》,接收调剂专业及调剂办法见《关于2015年硕士研究生校内、校外调剂相关事宜的通知》(已发布)。
    2、复试程序、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1)复试程序:考生首先到所报专业所属学院复试报到,接受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考生,查询具体复试时间和地点安排;根据具体的安排,参加外语听力测试和口试、专业课笔试、专业课面试。根据安排,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
    (2)复试时间:4月1日—4月5日
    (3)复试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教学楼、综合科研楼、新一号楼等。(注意:中欧法学院考生专业面试在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
    (4)复试通知书下载时间:3月24日以后。
    3、复试比例
    130%左右。各专业具体复试比例根据上线生源情况确定。
    4、复试考核方式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00分)、专业课面试(满分为100分)、外国语听力测试和口试(各占50分,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两门大学骨干课程(满分均为100分)。
    (1)专业课笔试
    按照《中国政法大学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科目命题,内容不超出公布的命题范围。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小时,试题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加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题满分为100分,及格分为60分。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详见《关于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报到的通知》。
    (2)专业课面试
    考查笔试时无法考查的内容,重点是对考生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的考查,如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举止和礼仪等的考核。满分为100分。
    (3)外国语听力和口试
    由外国语学院统一组织。外国语听力测试考试时间为30分钟,卷面分为50分。外语口试小组由2名教师组成,口试分值50分。
    5、心理测试
    我校在复试环节中,将对考生进行心理测试,考察考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心理测试结果,不计算分值,不纳入复试成绩。考生务必在复试报到前,自行上我校指定网站完成心理测试答题(心理测试网址近期另行通知)。
    未完成心理测试的考生不准许参加复试。
    6、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具体方法
    通过对拟复试考生的档案调取,进行政审和道德品质考核。
    7、复试考生的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对复试考生的加分原则和依据
    (1)复试考生的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复试考生的成绩由相关学院专业导师组根据考生复试情况评定。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40%+专业课面试成绩*40%+外国语成绩*20%(注:中欧法学院考生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50%+专业面试成绩*30%+外国语成绩*20%。)
    复试成绩未达到60分,认定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单科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对复试考生的加分原则和依据: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在正式公开刊物上独立发表1篇以上该专业学术论文,或为第一作者,或与人合著出版学术著作,且为第一著作人的考生,可向复试学院提交证明材料,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在专业课面试成绩中加分,加分不超过50分,且加分后的成绩不超过100分。
    论文和著作须为2015年2月之前正式发表的,且须于复试报到时提供原件。获准加分的考生名单及证明材料须向全体考生公布,并将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备案。
    8、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
    初试、复试成绩在总成绩中各占50%权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如下:
    (1)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
    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成绩*50%
    (2)初试满分为300分的专业:
    总成绩=初试总分/3*50%+复试成绩*50%
    8、录取原则
    2015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要继续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
    按照考生所报第一报考志愿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总分排序;初试总分、复试成绩相同,按照复试专业笔试成绩排序。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能如期参加复试者,不予补复试。
    9、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
    复试名单将于3月24日前,在我校研究生院(yjsy.cupl.edu.cn)招生专栏公布。
    拟录取名单于4月15日左右在我校研究生院(yjsy.cupl.edu.cn)招生专栏公布。
    10、调剂工作程序
    部分专业上线生源不足,可接收校内或校外考生申请调剂。接收调剂专业目录及接收条件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确定调剂考生复试名单的原则:在满足申请条件的考生中,校内调剂原则上根据初试总分由高到低确定;校外调剂优先接收“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1)校内调剂系统(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申请校内调剂)
    开通时间:3月17日至3月18日下午2:00
    申请网址:http://yjsy.cupl.edu.cn/
    (2)校外调剂系统(一志愿报考外校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
    开通时间:3月18日至3月20日上午11:00
    申请网址:http://yz.chsi.com.cn/
    (3)未达到我校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如未能达到校内调剂的要求,请尽快申请调剂外校。
    开通时间:3月18日至4月30日
    申请网址:http://yz.chsi.com.cn/
    (4)达到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经校内调剂和外校调剂我校复试成功的考生,可于3月24日之后上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打印复试通知书。
    (5)各专业均不接收单独考试考生的调剂申请。
    11、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由校纪委全程监督。
    12、考生咨询及监督电话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接待咨询及监督电话:010-58908070
    中国政法大学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10-5890969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217
    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
    201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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