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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布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测试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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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6-19 12:28: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和《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的规定,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测试于6月10日至11日在昌平校区举行。学校依据考生测试成绩及排名,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入选考生157人,其中“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选拔项目”(以下简称“应用型卓越项目”)97人,“涉外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选拔项目”(以下简称“涉外型卓越项目”)60人。

    现将入选考生名单、成绩、专业、录取优惠政策和其他信息进行公示,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按钮查询。无论入选与否,考生均可登陆报名系统(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查询个人成绩,如有异议请与我办联系。

    入选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对于入选考生,我办将根据教育部文件和《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在2016年高招录取中进行录取。

    【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2249   
    收件人: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8909122  
    自动传真:010-58909922

    【纪委联系方式
    纪委监督电话: 010—58909069  
    纪委电子邮箱: jjw@cupl.edu.cn


    【备注】
    1.总分折合方式:
    总分(满分600分)=笔试(满分300分)+面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满分为300分)

    2. 录取分数优惠政策解释:
    录取政策A:考生2016年高考实际考分(不含加分)达到生源地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同意,中国政法大学将单独投放招生计划予以录取。
    录取政策B:考生2016年高考实际考分(不含加分)达到我校在生源地省份最终模拟提档线以下20分以内且在当地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以上,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同意,中国政法大学将单独投放招生计划予以录取。
    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第一批次本科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参照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招生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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