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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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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4-22 19:57: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政法大学 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一、复试分数线
           中国政法大学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关于公布 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通知》。
    二、接收调剂
          我校接收调剂专业目录及政策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关于 2016年硕士研究生部分专业接收调剂的通知》、《关于 2016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的补充通知》。接收调剂程序如下:
          1、考生网上填报调剂志愿。登陆教育部“研招网”调剂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3月 18日开始,3月 21日上午 9:00截止)填写调剂志愿,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调剂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
          2、招生学院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并发送复试通知。招生学院在申请提交截止后 1-2个工作日内,根据考生申请志愿、初试成绩、专业背景、学习经历以及科研创新能力等情况挑选准许参加复试的考生,并在调剂系统中发送复试通知。
         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务必在系统中及时确认复试通知。
    三、复试安排
          复试名单在我校研究生院(yjsy.cupl.edu.cn)招生专栏公布。
          1、复试程序:考生首先到所报专业所属学院复试报到,接受资格审查,查询具体复试时间和地点安排;资格审查合格考生,根据具体的安排,参加外语听力测试和口试、专业课笔试、专业课面试及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复试报到通知详见研究生院网站:
    http://yjsy.cupl.edu.cn/graduate-admissions/c18/2418/
          2、复试时间:3 月26 日—3 月29 日(MBA 和援藏计划考生除外3 月 26 日(周六)上午,考生到复试学院报到;26日下午 2 点-4 点,各学院组织专业课笔试,笔试后进行外语听力测试;27日全天进行外语口试;专业课面试时间的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复试报到时通知;28日、29日由校医院统一组织考生体检。
          3、复试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 号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注意:中欧法学院考生专业课面试在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专业课笔试、听力、体检在学院路校区)。
          4、复试通知书: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复试通知书》,在线心理测试答题,并网上支付复试费 100元。对于校内、校外调剂复试的考生,接收我校复试通知并选择“同意参加复试”后,可在接受复试通知后的第 2个工作日,登陆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复试通知书》。
          5、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能如期参加复试者,不予补复试。
    四、复试比例
          复试比例一般为 130%左右,生源充足的专业可适当提高。各专业具体复试比例根据上线生源情况确定。
    五、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满分为 100分)、专业课面试(满分为 100分)、外国语听力测试和口试(各占 50分,满分为 100分)。
    1、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命题范围详见《201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科目命题范围》(招生简章附录 3)。专业课笔试时间为 2小时,试题满分为 100分。
    2、专业课面试
           考查笔试时无法考查的内容,重点是对考生思想品得、整体素质、创新能力、综合能力的考查,如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举止和礼仪等的考核。满分为 100分。
    3、外国语听力和口试
           由外国语学院统一组织。外国语听力测试考试时间为 30分钟,卷面分为 50分。外语口试小组由 2名教师组成,口试分值 50分。
    4、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 2 门大学骨干课程(满分均为100 分,60 分及格),每门考试时间为 3小时。法学各专业加试科目:中国法制史、行政法。加试由研究生院招生办统一组织。
    六、心理测试
           我校在复试环节中,将对考生进行心理测试,考察考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心理测试结果,不计算分值,不纳入复试成绩。考生务必在3月 25日上午 11点前,自行上我校指定网站完成心理测试答题(心理测试网址详见复试报到通知)。未完成心理测试的考生不准许参加复试。
    七、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考生的成绩由相关学院专业导师组根据考生复试情况评定。
    复试成绩未达到 60分,或专业课面试成绩未达到 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除特殊说明外,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30%+专业课面试成绩*50%+外国语成绩*20%
    中欧法学院各专业: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50%+专业面试成绩*30%+外国语成绩*20%
    外国语学院学术学位: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40%+专业面试成绩*40%+二外成绩*20%
    外国语学院翻译硕士: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50%+专业面试成绩*50%
    法律硕士学院法律(非法学):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40%+专业面试成绩*40%+外国语成绩*20%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MBA):复试成绩=政治理论笔试成绩*15%+综合素质面试成绩*75%+外国语成绩*10%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单科未达60 分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
    者不予录取。
    4、复试加分原则和依据: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在正式公开刊物上独立发表 1篇以上该专业学术论文,或为第一作者,或与人合著出版学术著作,且为第一著作人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 可向复试学院递交《复试加分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 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在专业课面试成绩中加分,加分不超过 20分,且加分 后的成绩不超过 100分。论文和著作须为 2016年 2月之前正式发表的,且须于 复试报到时提供原件。获准加分的考生名单及证明材料须向全体考生公布,并将 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备案。

    八、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中,初试、复试成绩各占 50%权重。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初试满分为 500分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成绩*50%初试满分为 300分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总分/3*50%+复试成绩*50%
    九、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公开、 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
          1、除特殊说明外,原则上根据考生复试专业(或研究方向)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一志愿考生优先。
          商学院各专业(MBA除外)接收校外调剂考生录取原则:根据考生复试专业(或研究方向)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MBA录取原则请咨询 MBA教育中心。
          中欧法学院各专业录取原则详见中欧法学院招生简章, 网址:http://www.cesl.edu.cn/idxnoticeview.asp?id=3044
          2、如总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总分排序。初试总分、复试成绩相同,按照复试专业笔试成绩排序。
           3、复试成绩不合格或专业课面试成绩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于复试结束后一周内(节假日除外)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十一、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通过调取拟录取考生档案,进行政审和道德品质考核。
    十二、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由校纪委全程监督。
    十三、考生咨询及监督电话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咨询、监督电话:010-58908070
    中国政法大学纪检监察部门   专用监督电话(请勿咨询):010-5890906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处   专用监督电话(请勿咨询):010-82837456

    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
    2016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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